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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区、市、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带动全县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和贯彻“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以增强乡镇卫生院的整体服务功能、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建立高效合理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开展卫生支农和对口援助为手段,全面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使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工作目标:建立县医院对口援助乡镇卫生院工作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卫生院开展住院医疗的服务能力,使城乡居民得到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卫生院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卫生院管理制度,提高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二、援助任务

对口援助的具体任务包括提供服务、卫生管理、培训人员、业务指导。

(一)提供服务:以派医务人员下基层锻炼的方式在受援乡镇卫生院直接向农民提供医疗服务,也可采取巡回医疗的方式提供医疗服务。在逢集日组织有关专家到受援单位开展专家门诊、专题讲座、查房等服务。

(二)卫生管理:派出人员帮助受援卫生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管理规范,提高卫生院管理水平。

(三)培训人员:帮助受援卫生院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卫生院医务人员进行传帮带;受援单位可选送医疗技术骨干到援助医院免费接受进修培训。

(四)业务指导:根据当地疾病谱,派出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指导、帮助受援乡镇卫生院建设重点科室、开拓新业务、应用新技术等。在具体人员的选择上,对口支援双方应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要,合理商定支援人员的专业类别。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等重点疾病的防治工作指导。

(五)实行双向转诊制度,根据各级机构的诊疗范围,及时上转或回转病人。做到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到卫生院,大病到县医院。建立完善会诊制度、急诊急救互动制度、双向转诊制度,严格医疗护理操作规范和质量管理制度

(六)定期为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年内不少于6次。

三、援助对象

按照县卫生局规定以李俊中心卫生院、望洪镇卫生院、玉泉营卫生院为主,其他卫生院为辅。

四、人员抽派

(一)抽派人员的基本要求:派出人员必须具备主治医师职称或执业医师资格,综合素质强,医德医风好,临床经验丰富,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有较强的处置能力,服从院方安排,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能对下级医师进行技术指导。

(二)支援人员的考核:对口支援结束时,由受援单位书写评价意见纳入本人档案,表现好的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优先晋升晋级,对不服从安排、擅离职守、工作不负责、群众评价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延期晋升晋级。

(三)支援人员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支援人员到医务科报名登记,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受援医院及工作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医院由主管院长杜双总负责,医务科乔菊红具体负责卫生支农和对口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各科室专业技术人员要充分认识对口援助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报名参加支援工作,确保这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做到本科工作与对口支援工作两不误。

(三)制定计划。县医院制定援助计划和帮扶措施,同时报县卫生局备案,保证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签订协议。医院由主管院长带队,到对口受援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在充分讨论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年内援助医院和受援单位应实现的预期目标和具体目标,在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技术指导、卫生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上述目标和要求应体现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以规范双方的责、权、利等各项行为。协议书一式三份,对口支援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送县卫生局备案。

(五)落实到位。对口支援人员应在医务科指导下征得本科室同意,及时与受援医院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到受援卫生院工作。

(六)与职称晋升挂钩。从2013年开始,凡晋升晋级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必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6个月以上,否则不予晋升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