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就诊指南 > 详细信息

永宁县人民医院转院服务流程

    1、我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经管主治提出,分管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稳定后转院。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应由经管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4、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