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银川市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现决定采用我院自主招标的方式遴选招标机构,具体招标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2019001
二、项目名称:永宁县人民医院遴选招标代理机构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投标文件壹式伍份,投标公司需在投标文件上面注明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后加盖公章并密封。
2、定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资质 |
5分 |
投标单位近三年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甲级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的得5分,具有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投标人成立年限 |
5分 |
投标单位成立至今满15年的,得5分,满10年的得2分,10年以下不得分。以营业执照为准。 |
办公场所 |
15分 |
在银川市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且 建筑面积在700(含)平方米以上的得10分; 建筑面积在500(含)-700平方米的得5分; 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不得分。 (提供营业场所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
投标单位在办公场所自有开标评标厅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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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及 专业素质 |
10分 |
项目团队具有专职人员10人或以上的得5分,每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政府采购培训证。 |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全国招标师资格及政府采购培训证书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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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业绩 |
20分 |
投标单位具有政府采购医疗系统代理业绩的,每有一项得1分。提供公告或中标通知书,不接受分公司业绩。 |
招标组织实施方案 |
30分 |
投标单位针对学校采购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评委从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审,优的得30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5分,差的不得分。 |
综合评审 |
15分 |
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综合考量,认为最优的得15分,一般得5分,其他不得分。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银川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公司,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投标单位须通过财政厅登记备案。
注:以上资质证件均不接受公证件。
以上要求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外)均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项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6日上午8时至下午17:30时持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到永宁县人民医院五楼办公室报名。
六、投标答疑会:
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分;
开标地点:永宁县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
九、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永宁县人民医院纪检委员:王建平,电话:8016551
永宁县人民医院办公室:邢雯,电话:8011362
十、报名及投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永宁县杨和北街82号
电 话:0951-8011362
永宁县人民医院
2019年6月3日